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術倫理案件聲明稿
[台灣新聞雲]記者黃文庭/綜合報導
針對本校經營管理研究所已畢業學生凌濤先生之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案件,本校已按照《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之規定,歷經校內案件處理程序後,處置結果已提報教育部核備在案。
本校自111年9月30日接獲匿名檢舉人遞交檢舉信函。歷經「形式要件審查」、「學術倫理案件調查小組」多次會議作成處置建議,並經「學術研究誠信委員會」審議處理程序,審查結果凌先生之學位論文涉及未適當引註之違反學術倫理情形,並經「學生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作成學生獎懲處分決定後,於112年3月10日將處分通知書送達凌先生,將涉及違反學術倫理之處,確實修改並辦理論文抽換程序。
感謝各界對學術倫理的廣泛關注,然違反學術倫理之樣態多元,對不同樣態之案件,本校尊重學術倫理審查之專業與獨立性,且均依有關規定謹慎審查並進行適當處分。
本校對於學術倫理案件之檢舉,皆會依法受理,如有新事證時,仍會秉持公平公正的嚴格程序審慎處理。
資料來源:https://886.news/archives/23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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